對自殺者心理危機干預(yù)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很多人說,它已經(jīng)自殺過一次了,應(yīng)該更加懂得生活的意義,其實并不是這樣的。很多的研究就發(fā)現(xiàn)在一般自殺未遂者當中,20%的人就有兩次以上的自殺行為,在精神病人當中的這個比例可能達到50%。其次當事人選擇自殺這種非常規(guī)的手段或者是極端的手段,往往意味著當事人面對了非常嚴重的危機事件,或者因為患者患有某些精神疾病,但是自殺行為本身也并沒有解決他所遇到的危機、沒有解決問題。
如果患者患有精神病,那么再次發(fā)生自殺的這種可能性會更大,自殺者在自殺前情緒抑郁、悲觀、絕望,在自殺未遂被救以后,這些情緒在一定時間內(nèi)仍然是存在的。所以自殺未遂者不會因為被救不會再次自殺,反而會成為再次自殺的高危人群,至少在自殺未遂以后的三個月以內(nèi),不僅需要心理危機干預(yù),更重要的是做好防范,千萬不可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