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衰經治療后,一般全身血液灌流比較充分,可以適當給予β受體阻滯劑。這主要是由于β受體阻滯劑在降低心肌耗氧量的同時,也減少心肌輸出量,如出現急性心力衰竭,心臟自身射血以及機體耗氧量明顯增加,如使用β受體阻滯劑過早,可以進一步加重組織缺血缺氧的情況,可以誘發(fā)一些急性的腎衰竭以及多器官的衰竭。
所以一般在急性心衰得以糾正,組織灌流得以改善的時候,少劑量使用β受體阻滯劑,同時也應對于臨床癥狀進行相應的觀察,實驗證實較早使用β受體阻滯劑,可以有效保護心肌,降低心肌耗氧量加快急性心衰的緩解,但過早的使用β受體阻滯劑,副作用明顯大于降低心臟耗氧量的作用,所以一般根據臨床癥狀以及血壓,如果患者血壓平穩(wěn),則可以考慮使用β受體阻滯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