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說明一下對于腳趾骨折一旦發(fā)現(xiàn),都是需要通過積極的進行配合治療,后期刻苦的進行功能鍛煉,才可以進行愈合的。如果沒有配合治療,通過治療干預,一般自愈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為畢竟骨折了如果沒有配合治療,過早的進行下的活動,我認為就有可能會影響病人骨折愈合,甚至會引起骨折再次錯位的可能性的。
一般對于骨折的治療方法,主要還是根據骨折有沒有錯位的情況,來選擇治療方案。如果骨折位置非常好,沒有錯位的情況,選擇保守治療就完全可以的,一般需要嚴格的進行支具或者石膏托外固定,需要抬高患肢,這樣有利于靜脈回流,利于消腫,應用一些活血化瘀和促進骨折愈合的藥物治療。
但是對于錯位了,通過手法復位失敗以后的病人,估計愈合比較困難,或者是即使愈合了,對將來功能影響比較大的,就有必要積極的進行切開復位內固定手術治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