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臨床上常根據(jù)Schalzker分型來選擇內固定治療方案。
SchatzkerI型骨折推薦使用小切口,2-3枚直徑為6.5或7.0mm的松質骨拉力螺釘加墊圈固定;若外側骨折塊較大、較粉碎或骨質較疏松,則使用外側支撐鋼板或防滑鋼板。
SchatzkerⅡ型骨折推薦采用前外側切口、切開復位支撐鋼板內固定,使用多枚螺釘支撐塌陷的關節(jié)面。若骨折塊完整且骨質較好,也可使用多枚拉力螺釘固定。
SchalzkerⅢ型骨折推薦通過皮質骨開窗或關節(jié)鏡輔助下復位,植入松質骨或骨替代物后鋼板螺釘固定。
SchatzkerⅣ型骨折推薦經內側或后內側切口行內固定治療。若骨折非粉碎,宜采用有限切開復位,支撐鋼板固定,不推薦單獨使用螺釘固定。
若關節(jié)脫位、關節(jié)面塌陷或骨折累及髁問,外側半月板嵌入骨折間隙影響骨折復位時,應切開顯露關節(jié)直視下復位和固定,必要時增加外側輔助切口。
SchatzkerV型骨折若存在并發(fā)癥和嚴重軟組織損傷,應首先處理血管、神經損傷,使用外固定支架固定,待條件允許時行二期切開復位內固定。
當內側平臺粉碎程度較輕且骨折塊間骨皮質對合良好時,可采用前外側單切口鎖定鋼板同定雙髁骨折,同時使用拉力螺釘加壓骨折塊。
若使用非鎖定鋼板固定雙髁骨折時,則應于內側使用鋼板或用外固定支架支撐脛骨內側平臺。
若內外側脛骨平臺均為粉碎性骨折,可根據(jù)損傷機制,而暴力較重一側使用主力支撐鋼板固定,而另一側復位、使用輔助鋼板固定。
SchatzkerⅥ型骨折的軟組織損傷通常比較嚴重,應予優(yōu)先處理,早期行外固定治療,待腫脹消退,出現(xiàn)皮紋征時行二期切開復位折。外固定架作臨時固定使用時,多采用跨關節(jié)固定。作為確定性治療時,多采用跨關節(jié)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