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是:第一控制驚厥。第二降溫。第三病因治療。第四預防驚厥復發(fā)。
用藥原則:
第一首選安定靜脈注射,用安定控制驚厥后,可以用苯巴比妥或者其他的類似物來鞏固和維持療效。安定有抑制呼吸、心跳以及降低血壓的副作用,所以應該要準備心肺復蘇等措施。
另外就是異戊巴比妥鈉或者硫噴妥鈉,在以上治驚厥藥物無效的時候才使用,硫噴妥鈉可引起喉痙攣,使用的時候不要搬動患者的頭部,以預防喉痙攣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生喉痙攣應該立即將頭后仰,托起下頜,防止舌根后綴,并且肌注阿托品解痙治療。
第三就是驚厥持續(xù)狀態(tài),出現(xiàn)顱內(nèi)高壓的時候應該采用20%的甘露醇、速尿等降顱壓的措施來降顱壓。
第四如果有明顯高熱的,可以物理降溫或者藥物降溫。
第五對不同病因的驚厥藥,給相應的病因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