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鉀血癥的治療原則,主要包括大體的三個方面:
第一,要注意預防治療危及生命的并發(fā)癥,比如心律失常、肌肉麻痹、呼吸肌麻痹、橫紋肌溶解。
第二,及時的糾正低鉀血癥。
第三,診斷治療原發(fā)的疾病。
低血鉀是不是需要緊急處理取決于它的嚴重程度,還有臨床所并發(fā)的一些疾病。比如心臟病,地高辛在同時使用以及血鉀下降的速度等等,這些情況都是要考慮到的。
高危險的因素包括患者的年齡比較大,肝臟的功能不好的患者,心功能不好,還有血清鉀突然下降至少2.5的患者。對于假象細胞內轉移導致的低鉀血癥或者是出現(xiàn)了嚴重并發(fā)癥的患者,一定要及時的處理。但是要注意治療之后可能會有反跳性的高鉀血癥,對于由于交感神經(jīng)興奮引起的血鉀降低,可以考慮使用β受體阻斷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