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還是根據(jù)骨折愈合情況來決定的。如果一個半月左右的時候拍片復查,已經發(fā)現(xiàn)有明顯的骨痂生長了,就證明骨折的地方相對來說比較結實了,就可以下地走路,但是這時候還不可以抗擊暴力,一定要拄拐下地活動,注意保護,防止由于劇烈的運動影響到骨折愈合。
如果拍片復查沒有發(fā)現(xiàn)明顯的骨痂生長,這時候的病人絕對不可以下地活動,因為一旦下地活動就會引起鋼板斷裂的,那就比較麻煩了。
所以說片子是決定病人能否下地活動的金標準。因為在臨床上,影響骨折愈合因素很多,單純的通過時間來判斷骨折愈合情況是不可靠的,比如說病人年齡比較大,身體素質差,損傷中后期沒有積極的注意保護,對于這樣的病人肯定愈合比較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