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臨床上,根據(jù)所設定的目標不同,藥物治療的全病程過程可以分為三個期:
一是急性治療期,就是在藥物治療開始的六到八周,目的應該定位于確?;颊甙踩?,消除各種精神、病理的癥狀。因此降低各種心理應激,防范各類意外情況,系統(tǒng)的、動態(tài)的評估患者的軀體和精神狀況,檢測和處理各類藥物不良反應,采取措施使治療安全有效。
二是鞏固治療期,急性治療期目標已經達成之后的三個月的時間之內,治療的目標就在于,防止已經消除的各種精神癥狀的復燃。因此藥物治療應該維持相當?shù)膹姸?,藥物的種類和劑量,和急性治療期大致相同。
三是維持治療期,鞏固治療期平穩(wěn)過渡,可以視為疾病過程已經結束,治療進入維持治療期,目的是預防復發(fā)。這個時間,藥物治療重點應該放在藥物的遠期不良反應的監(jiān)測和處理。藥物種類酌情可以適當?shù)臏p少,但是主要治療藥物的劑量應該維持在繼續(xù)治療期的水平,直到準備停止治療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