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足部的裂紋性骨折,一般骨折端對位比較好,并且對周圍的血運破壞比較輕,也就是說骨折端愈合相對較好,時間也比較短,所以可以行石膏托或者支具外固定一個月,一個月以后可以撤除外固定,行足部的熱敷燙洗以后,行足部腳趾的屈伸活動和踝關(guān)節(jié)的屈伸活動,一周以后就可以拄拐下地活動,一般拄拐半個月就可以棄拐正常的走路。
所以腳骨裂以后下地的時間是五到六周就可以拄拐,逐漸的下地活動,而棄拐是兩周以后,也就是說在七到八周左右就可以棄拐正常的行足部的負(fù)重走路,但是跑跳活動,一定要三個月以后,骨折端相對比較穩(wěn)定以后才可以,以免導(dǎo)致骨折端受到過度的負(fù)重,從而影響骨折的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