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于卵巢癌和乳腺癌以及NSCLC的一線和二線治療,頭頸癌,食管癌,精原細胞瘤,復發(fā)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為了預防發(fā)生過敏反應,在紫杉醇治療前12小時,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療前6小時,再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療前30-60分鐘,基于苯海拉明肌注20mg,靜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單藥劑量為135-200mg每平方米,在G-CSF支持下劑量可達250mg每平方米,將紫杉醇用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鹽水稀釋靜滴三個小時,聯(lián)合用藥劑量為135-175mg每平方米,3-4周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