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血栓的治療方法主要包括了內科保守治療和進行濾器植入以后的溶栓治療。
一般內科保守治療主要是建議患者在急性期內臥床休息,抬高患肢,直至患肢的水腫及壓痛消失。同時給予患者抗凝藥物,常用的是華法林以及新型的口服抗凝藥。
華法林一般在應用肝素后一周內開始或與肝素同時開始使用,與肝素重疊4-5天,需要注意監(jiān)測國際標準化的比值。急性近端的深靜脈血栓形成,抗凝至少要持續(xù)6-12個月,以防復發(fā)。
對于一些復發(fā)性病例和惡性腫瘤患者需要長期抗凝治療。對于介入以后的溶栓治療一般需要患者進行可回收濾器的植入,然后給予溶栓藥物,復查彩超。血栓消失以后,予以回收濾器,一般適用于較嚴重的髂股靜脈血栓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