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頭壞死的治療包括非手術治療和手術治療。具體選擇哪種治療方式,需要根據股骨頭壞死的病情嚴重程度來確定,也就是要結合股骨頭壞死的分期來定。
非手術治療適用于一二期病變范圍較小的患者。
非手術治療過程中要定期隨訪,包括減輕負重、高壓氧治療。然后藥物治療,包括抗凝、增加成骨,比如阿倫磷酸鈉等,增加乾隆中成藥健骨生或者仙靈骨葆等藥物均有一定的療效。
在非手術治療過程中,除減輕負重,延緩股骨頭塌陷的效果比較確切外,其他方法的效果均很有限。
手術治療,手術治療適合用于二期以上的患者,根據不同分期以及嚴重程度其手術方式也略有不同。早期可采取隨髓心減壓術,原理是通過降低股骨頭髓腔內的壓力,同時恢復骨頭內的正常的血液并減輕疼痛,適用于一二期股骨頭壞死患者,三期患者也可采用此種方法,但是相對較比較差。
再就是不帶血管蒂的骨移植,不帶血管蒂的骨移植,通過去除死骨,采用自體皮質骨和松質骨填充,起到鉆孔減壓,支撐和骨誘導的作用,主要用于二期三期的患者,四期效果比較差。
對于股骨頭塌陷或者激發(fā)性關節(jié)炎的患者,可考慮進行髖關節(jié)置換術,包括股骨頭表面置換術、全髖表面置換或全髖關節(jié)置換等,適合于三期四期股骨頭壞死且髖節(jié)破壞的患者,當累及髖臼時,基本上都需要采取全髖關節(jié)的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