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妊娠后空腹血糖有兩次,或者兩次以上化驗空腹血糖≥5.1mmol/L的孕婦,就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了。還可以通過妊娠期糖尿病篩查,來確診妊娠期糖尿病。
一般建議在妊娠24~28周時進(jìn)行篩查,將50g葡萄糖溶解于200ml水中,囑咐孕婦要在5分鐘內(nèi)喝完,在1小時后進(jìn)行血糖化驗檢查,如果血糖≥7.8mmol/L就屬于血糖篩查陽性。需要進(jìn)行空腹血糖測定,如果空腹血糖超過正常值,即可以診斷為糖尿病,如果空腹血糖正常,還需要再進(jìn)行葡萄糖耐量試驗。
一般采用75g糖做糖耐量試驗。做這個試驗時,需要至少空腹12個小時,口服葡萄糖75g,一般血糖正常值空腹不得超過5.6mmol/L,1小時后血糖值不超過10.3mmol/L,2小時不超過8.6mmo1/L,3小時不超過6.7mmol/L。其中如果有兩項,或者兩項以上超標(biāo),就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