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華醫(yī)學會兒科學會,新生兒學組制定的足月兒缺氧缺血性腦病的診斷標準如下:
第一,有明確的可導致胎兒宮內窘迫的異常產科病史,以及嚴重的胎兒宮內窘迫表現(xiàn),如胎心率小于一百次每分,持續(xù)五分鐘以上以及羊水三度污染,或在分娩過程中有明顯窒息時。
第二,出生時有重度窒息,這里是指一分鐘小于等于三分,延續(xù)至五分鐘仍小于等于五分,或者出生時,其動脈血血氣PH值小于等于七。
第三,出生后不久出現(xiàn)神經系統(tǒng)癥狀,并持續(xù)24小時以上。
第四,排除了電解質紊亂,顱內出血和產生等原因引起的抽搐以及宮內感染,遺傳代謝性疾病和其它先天性疾病所引起的腦損傷。